法医病理学室成立于1988年,自2002年起得到快速发展,是2010年被中央政法委遴选为选十家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的专业。受理全国公、检、法、司委托的尸体解剖、尸表检验及文证审查等法医病理学鉴定,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医院和死者家属共同委托的医疗纠纷尸体解剖鉴定(暂不受理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案件)。本室法医病理学鉴定人在长期承办各类法医病理学鉴定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有承担各类重大、疑难案件的实力。根据法医病理鉴定业务要求,法医病理学室设有对外接待区、法医病理实验室、法医病理会诊室、法医病理学远程会诊中心,尸体检验中心设于北京市东郊殡仪馆解剖间、北京西郊存尸中心解剖间。
目前平均每年完成法医病理司法鉴定案件300余例。其中,全国各地死亡原因重新鉴定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的比率较高。
委托前委托机关请联系专业室,一般需准备如下材料:
①鉴定委托书;
②委托机关提供详细案情介绍、被鉴定人有关卷宗、主客观病历材料;
③现场勘验情况(必要时),如文字、照片等;
④怀疑中毒或使用不当的毒物、药物;
⑤初次尸体检验照片(电子版)、器官标本及病理切片等(重新鉴定);
⑥死者及其家属的身份证明材料及重新鉴定申请书;
⑦委托人应就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电话:62921002、62921552,68633318(自动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