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市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转岗培训标准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京司鉴协发[2018]31号
北京市各相关司法鉴定机构:
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规定(试行)(司发通[2007]72号)》、《关于开展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09]95号)》规定,结合我市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工作实际需要,拟于近期组织我市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转岗培训及标准培训工作,现将报名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未接受过法医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教育,按照《决定》规定,申请领取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的人员。
2.未参加过《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统一培训和考试的人员。
二、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工作由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组织开展,采用集中培训、集中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相关要求
请各相关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合理规划。如有需参加转岗培训及标准培训的人员,请统一填写附件表格,加盖机构公章后于11月9日前反馈至协会秘书处。
转岗培训具体的开课时间、地点、课程设置、学习安排等将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联系人:付一鸣
电话:010-58575594
电子邮箱:bjsfjd@vip.163.com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
2018年10月31日
北京市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转岗培训报名表详见附件
精彩预告
1.培训内容
法医临床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法医临床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司法鉴定相关法律知识以及法医司法鉴定案例讨论和鉴定实务等,重点对《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等技术法规进行培训。
2培训课程
注:以实际课程安排为准。
3培训师资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系全国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和培训基地,拥有教育部证据科学重点实验室、“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和“111计划”证据科学创新引智基地,师资力量雄厚,能全面提供法庭科学和司法鉴定等相关专业培训。培训内容全面涵盖“四大类”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所涉及的专业知识理论、操作技能和司法实践等,并包括司法鉴定程序、司法体制与立法解读、司法鉴定管理、法庭科学文化等。近几年承办北京市司法局、天津市司法局、内蒙古司法厅、广东省司法厅、河南省司法厅等部门各类培训达万余人次。
温馨提示:具体培训信息以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正式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