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将标准视为社会发展和经济活动的技术支撑,并提出探索开展行政管理标准建设与应用试点工作,重点推进法庭科学等方面标准的制定与推广,推动社会治理标准化创新。
2023年5月29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司法部发布《关于下达2023年度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司法行政领域)项目的通知》(国标委联[2023]28号),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以下简称:法大鉴定所)获得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司法行政领域)项目。



一、构建司法鉴定服务标准体系
2023年10月15日法大鉴定所标准化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法大鉴定所以标准化原理为指导,紧扣建立健全司法鉴定服务标准体系、推进司法鉴定标准化工作等任务,通过分析内外部环境变化、服务对象及其他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结合本单位标准化现状,积极引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吸收有益经验做法,形成了包含通用基础标准、提供标准、保障标准、岗位标准,共计674份规范性文件在内的司法鉴定服务标准体系。实现标准化管理全覆盖:人员、设备、供应品、方法、环境、鉴定材料等服务保障。


司法鉴定服务标准体系结构图

二、加强团队建设,持续建设司法鉴定服务标准体系
一是,在标准化试点建设中,我们充分融合了原有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方法,将服务标准化的要素纳入实验室认可管理中的内审和管理评审,确保了标准体系的有效实施。
二是,法大鉴定所多人(王旭所长、袁丽教授、赵东教授、王元凤教授、曹洪林副教授、李冰副教授等)加入国际、国内标准化组织,为我所标准化工作的提升提供了有力指导。
三是,进行全员标准化知识培训,将通过现场指导、标准化知识测试等形式,帮助员工加深对服务标准化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指导各专业部门进一步完善内部标准管理体系,提升服务标准化综合素质。
三、法大鉴定所 标准建设成果颇丰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所参与了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参与、起草各类技术标准制、修订69项,发表专家共识6个。其中参与实施的国家标准12项,颁布尚未实施的国家标准2项,列入国标计划3项。
我所牵头起草标准5项,其中由王旭教授牵头起草的《法庭科学 人身损害后续诊疗项目评定技术规程GA/T 1555-2019》、《法医学 视觉电生理检查规范GA/T1967-2021》),每年应用于司法审判实务中的案例达到30万件以上。牵头制定的《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准则GA/T1193-2014》《法庭科学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后续诊疗项目评定技术规程》(GA/T 1555-2019)等法医临床学标准已广泛应用于鉴定工作实践,积极呼应法律对司法鉴定标准的强烈要求,从技术性、科学性层面解决了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中人身损害赔偿审理中无可适从的局面,有力地支撑了司法审判活动。由王旭教授牵头起草的《司法鉴定机构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程》(T/BJSFJD 0001-2024)规范了实验室安全管理,减少和预防实验室安全隐患,为司法鉴定机构实验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近年来,法大鉴定所开展了10项与标准相关的课题研究,涵盖了法庭科学和司法鉴定等多个领域,为推动相关标准的制定和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和技术依据。
此外,鉴定所搭建了法庭科学标准研究平台(含“法庭科学标准研究”微信公众号、法庭科学/司法鉴定标准建设研讨会),是目前国内较早成立、较为系统的法庭科学标准研究性组织和学术平台,已形成一定的行业和社会影响力。自2017年至今实验室共举办七届法庭科学标准体系建设研讨会,来自司法部、公安部、最高检、保险行业协会、司法鉴定协会、公安交管部门、高校及司法鉴定机构、卫生健康部门、法庭科学相关企事业单位等3万余人参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未来

法大鉴定所作为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立足北京,锚定高水平标准化试点单位建设目标,将标准化建设作为“保障质量、提升管理、规范服务、营造品牌”的重要途径,通过体系化融合、制度化推进、组织化管理的方法,实现标准化管理在整体提升司法鉴定服务质量和水平上的创新,切实推动北京司法鉴定机构品牌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