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会议背景
2019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改革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同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今年以来,我国多个省市地区高级人民法院在辖区内开展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实施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等规定,与人身损害赔偿相关的司法鉴定活动包括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后续诊疗等项目的评定。现行法医临床鉴定相关标准包括:《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五部委联合发布)、《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 0083-2013)、《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GB/T 31147-2014)、《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GA/T 1193-2014)、《人身损害受伤人员后续诊疗项目评定技术规程》(GA/T 1555-2019)等等。另外,司法部《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已经2020年5月9日第20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第三章 法医临床鉴定”第十七条规定“赔偿相关鉴定。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法医临床学的一般原则,对人体损伤、残疾有关的赔偿事项进行鉴定。包括医疗终结时间鉴定,人身损害休息(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的鉴定,定残后护理依赖、医疗依赖、营养依赖的鉴定,后续诊疗项目的鉴定,诊疗合理性和相关性的鉴定。”为进一步适应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审理的新变化和新需求,以及加强本行业人身损害鉴定标准化建设工作,本次会议重点研讨人身损害标准在司法鉴定实践应用中的问题与对策-之一:《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标准。
02主要内容
本次会议以人身损害司法鉴定标准的理论与技术研讨暨《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标准应用为主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赔偿鉴定解读;
2.“三期”评定的理论与技术研究;
3.“三期”评定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4.“三期”评定与护理依赖程度评定的衔接问题;
5.颅脑损伤精神伤害“三期”评定;
6.“三期标准”修订中应注意的问题及解决途径。
03会议组织
主办方: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
协办方:中国政法大学法庭科学标准研究中心
会议时间:2020年8月18日
会议地点:线下地址待定(提前1周通知)
线上会议通过小鹅通或其他通讯手段(提前1周通知)
【本次会议线上、线下结合,邀请外地专家远程发言+市内会议现场研讨、互动的方式。以直播或录播形式供同行学习交流】
04研讨嘉宾
夏文涛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邓振华 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
刘子龙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王 旭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
何颂跃 北京法源科学证据鉴定中心
王 岩 北京中正司法鉴定所
李屹兰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法医临床专业委员会委员可报名参加本次会议,无委员的机构可派一名代表申请参加。请于7月27日前将参加培训回执以电子邮件(bjsfjd@vip.163.com)形式反馈至协会秘书处。
05议程安排
本次会议拟分为两个专题:1.人身损害赔偿中“三期”标准的应用情况(北京、上海、四川、湖北)2.“三期”标准应用中的问题与对策邀请5-7位专家,自选题目作会议发言,每人约15分钟左右,专家发言时间共计150分钟内;参会嘉宾讨论交流时间共计约60分钟。
06其他工作
本次会议拟作为“第四届法庭科学/司法鉴定标准建设研讨会”的系列活动之一,统一制作会议手册、会议纪要及宣传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