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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鉴定所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调整司法鉴定工作的通知
2020-02-17 09:40 高思雪 

 

各有关办案机关以及办案人: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兼顾特殊时期服务疫情防控司法机关办案需求,现就法大鉴定所近期司法鉴定服务和相关工作调整情况,告知如下:

1、全所延迟复工,正式复工期与中国政法大学教职工复工时间一致(待定)。具体复工时间,我们将第一时间以微信推送及网络公布的方式另行通知。

2、全所人员实行弹性工作制,严格控制来所人员数量。同时,加紧进行对已收案未终结鉴定工作的处理;对来所的鉴定人员施行严格核查体温监测、口罩防护、出行登记信息等管理,保障工作人员与环境安全。

3、延迟复工期间,本所一律不接待新委托/查体类案件的鉴定工作。

4、继续履行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的职责,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全天候开展与北京市禁毒总队、北京市交管局合同约定案件的鉴定工作,包括毒检、酒检案件的检测、北京地区的交通事故现场鉴定,以及北京地区的重大案件等等。对其他类案件的鉴定,暂不予接待。

  我们将与委托人、当事人充分协商有关延期办理或退案事宜。在正式复工前,不开展鉴定现场接案服务,不接待来访的送检人员及咨询人员。

5、延迟复工期间,本鉴定所实施封闭管理,关闭北门,定时开放南门(早8:30-16:00)。请因紧急事务来所的办案人员,务必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不接待当事人或被鉴定人)。所有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和/或工作证,在入口处登记个人信息、接受体温检测。每个案件办案人员不得超过两名。接待区域限于二楼,不得进入三楼以上区域。对于不佩戴口罩、拒绝接受体温检测或体温异常的人员(超过37.2°C)、有疑似症状者,我们将拒绝其进入鉴定场所,敬请谅解。

6、倡议各办案机构通过邮寄的方式进行鉴定材料交接,需要咨询、联系鉴定业务的,可以通过电话沟通。鉴定报告均以邮寄的方式发放。

7、本所将开放微信互动平台,鼓励电话互动与咨询;各专业鉴定安排人员接听咨询电话,详见附表。

8、暂停一切京外的鉴定、取证、出庭工作,暂停医疗纠纷类听证会等工作。

9、投诉工作可通过电话、书面陈述的方式开展,暂停现场接待。

   疫情防控期间,本所将充分履职尽责,切实维护国家、社会和公民的利益,为疫情防护和司法公正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表:

客服部总值班:15611766570(24小时接听)

质控办:62916968

法医病理:62921002、62921552

法医临床:13263280693

司法精神病:68622842、62918171

法医物证:68621174、68626877

文件检验:68626879、68626872

交通痕迹:18501052720

电子数据/声像资料:68645052、62926583

微量物证/法医毒物:13263160936

 

手机和微信互动平台(手机微信同号)

  质 控  办:18513874005

  法医病理:13581774041

  法医临床:13263280693

司法精神病:18513802842

  法医物证:15611496877

  文件检验:18518018797

  交通痕迹:18501052720

电子数据/声像资料:15611044945

微量物证/法医毒物:13263160936

 

敬请关注“法大鉴定”公众号,或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网站平台(网址:http://fdfs.cupl.edu.cn)

感谢您对法大鉴定所的支持与厚爱。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众志成城,共克时艰!

 

 

 

                                      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

                                         二〇二〇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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