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鉴定相关人员身体健康,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导致的疫情传染扩散几率,考虑到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面向全国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特殊性,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现就疫情期司法鉴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停止对已采取交通封闭措施城市的外出鉴定工作。
二、暂停医疗纠纷类等案件的鉴定会、听证会,提倡采取远程视频模式进行交流,暂停时间初定至2020年2月29日。
三、支持以视频查体或文证审查方式进行鉴定。
四、特殊疑难、复杂案件,当面交流或现场查体不可避免时,应积极与委托方沟通并取得委托方理解和配合,待疫情控制后再行受理。本所将以函件形式与委托方告知、约定。
五、除紧急、重大等特殊情形,暂停外阜鉴定服务,暂停时间同第二条。必须外出鉴定的,鉴定人员需做好防护。遇被鉴定人健康情况不明或具有疑似症状时,应避免可导致传染的近距离接触。
六、来所鉴定相关人员,应先行体温排查无异常后,再行接待。我所鉴定人员应严格执行所内关于《疫情期间鉴定工作防护措施的规定》,做好自身防护。
七、我所疫情发生地回京人员,应先行居家观察14日无异常后回所上班。具体参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执行。
疫情期本所司法鉴定工作协调联系人/联系电话:
皮江/孙元华/刘小玉:15611766570
特此通知。
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