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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起草的《法医临床学视觉电生理检查规范》位列司法部颁布的36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2018-11-28 09:30 高思雪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颁布和废止部分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通知

                                                                           (2018年11月8日 司办通〔2018〕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完善司法鉴定标准体系建设,规范执业活动,不断提高鉴定质量和公信力,我部近期组织制定了《人体前庭、平衡功能检查评定规范》等36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现予印发,于2019年1月1曰起推荐适用。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废止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程序规范》等2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新颁布的36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电子文本可登陆司法部 官方网站(www.moj.gov.cn)或者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网站(www.ssfjd.com)获取。

 

附件:1.新颁布36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目录

 2.废止2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目录

通知原文

 

 

 

SF/Z JD0103010----2018法医临床学视觉电生理检查规范

本次司法部颁布的36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中,《法医临床学视觉电生理检查规范》系我院提出并起草。本技术规范运用眼科学、视觉电生理的理论和技术,参考视觉电生理国际标准化委员会ISCEV发布的视觉电生理国际标准化文件制定,并结合法医学鉴定实践,规范视觉功能检查的内容、步骤和方法,为法医临床学鉴定提供依据。主要起草人:王旭,朱广友,于丽丽,项剑,常林,喻晓兵,夏文涛,范利华,杨英恺,史肖倩,卢韦华琳,糜忠良,郑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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