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海标1'2,刘穆新3,王旭1'2
(1.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088;2.中国政法大学法庭科学标准研究中心,北京 100088;3.中国政法大学实验教学中心,北京 100088)
[关键词] 民事诉讼证据;专家证人制度;司法鉴定人;专家辅助人
[文章编号] 1671-2072-(2021)2
[基金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8YJA820018);中国工程院重点咨询研究项目(2019-XZ-31)。
[作者简介]朱海标(1990--),男,主检法医师,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学鉴定及标准研究工作,E-mail:zhuhaibiao@cupl.cn。
[通信作者]王旭(1968--),女,教授,主任法医师,主要从事司法鉴定科研、鉴定、教学工作,E-mail:wangxu0409@126.com。
【摘 要】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颁布,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规定,细化了部分实施细则,对民事审判中证人制度的完善具有重大意义。以此为基础,梳理了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司法鉴定人制度和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发展脉络,展现“鉴定人+专家辅助人”的二元化专家证人制度模式的中国演变,探讨构建二元化模式,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庭审交叉询问、意见采信等法律规则,切实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及司法公正。







